临泉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临泉地处祖国东部,安徽省的西北边陲。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2′-115°31′,北纬32°35′-33°08′。南与河南省淮滨、新蔡县毗邻,北与界首市及河南省沈丘县相连,西与河南平舆、项城县交界,东与阜阳市区及阜南县接壤。南北长68千米,东西宽62千米。全县总面积1818平方公里,占安徽省总面积的1.4%,耕地173.7万亩。属大陆性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侯区。表现为气候温和,雨量适中,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春寒而多雨,冬干而少雪,夏热而雨水充,秋爽天气晴朗。年平均气温14.9℃,全年无霜期218天。年日照4553小时。最高气温41.4℃,最低气温零下20.4℃。年均降雨量为812毫米。每年6月至9月为汛期,雨水集中,易患洪涝。临泉属淮北平原,西北高东南低。海拔40米至38米,自然坡降为八千分之一至万分之一。由于历史上无数次的洪水泛滥,形成了堆积平原。土壤构成主要有砂礓黑土、砂礓土和泥土3种,十分适宜种植作物。地下水位高,且含量丰富,可提取水量达3.6亿立方米,而且无色、无味、透明、属中性偏碱性淡水,适宜生活和灌溉。地表水也十分充足,除洪河、泉河水流已污染外,其他河流均适宜灌溉,对农业生产颇为有利。